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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普小课堂丨“一戴”安全常在
科普小课堂丨“一戴”安全常在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规定,驾驶人电动自行车只可以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。
今年3月28日上午,在昌平区天通苑学校门前,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带着女友由北向南行驶时,因操作不当,电动自行车方向偏移撞向前方路边由北向南行走的一位老人,造成老人受伤,该男子负事故全部责任。
今年以来,全市发生的电动自行车死亡事故中,超过六成的驾驶人死亡原因是颅脑损伤IM体育官方网站,数据显示,正确佩戴安全头盔,能够将交通事故的死亡风险降低60%~70%。
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规定,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;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,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。
今年6月11日夜间,在通州区徐尹路,一人骑行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时,车辆左侧与路缘石发生接触,后连人带车摔倒,造成骑行人当场死亡。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骑行人未佩戴安全头盔。
为防范电动自行车事故风险,市交管局联合首都精神文明办、市教委、市交通委等部门,以“不闯灯、不逆行、不违法进入机动车道、不“醉酒”骑行、不违规骑行带人,骑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”为内容,开展“守法安全文明骑行”主题宣传活动,全面提升市民群众,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的文明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