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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各省、市自行车协会、俱乐部、业余爱好者均以车队方式报名参赛,疆内各地、州、市(原则上)限报一支车队,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,运动员4—6人。也可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,但只计个人成绩(如本人和车队同意,大会组委会可将个人参赛者编入某车队)。
3、所有参赛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必须在赛区办理本赛事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保险费自理,每人100元,否则不得参加比赛。
请参赛运动员7月20日—21日到新疆博州精河县和丽宾馆报到。报到时,须持有本人二代身份证(港、澳、台须持有有效证件),携带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,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身体健康证明,报名费交纳凭据。在赛区办理本赛事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同时与组委会签订《法律责任免除和权力放弃声明书》。
运动员在最后3公里之后出现事故(如摔倒、机械故障、爆胎等)或有运动员受其影响,则其成绩应与出现事故前他所在集团的其他队员成绩(时间)相等,其名次则按实际通过终点顺序决定。运动员因事故而不能通过终点IM体育APP下载,他的名次排本赛段的最后一名,成绩与摔倒前的运动员或同组运动员相等。
时间奖励:每段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10秒、6秒、4秒的时间奖励,计入个人总成绩,但不记录到团体总成绩中。
每段个人成绩累计之和。奖励前25名。如果有两人或多人的个人总成绩相同,则按最后一段比赛的名次排列前者为胜。
依各赛段途中冲刺及终点冲刺所获的得分累计进行排名,奖励前6名。每赛段途中冲刺的前三名分别获得5分、3分、1分;每赛段终点冲刺前10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11分、9分、8分、7分、6分、5分、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。
2)每赛段奖励前30名运动员。若有获奖运动员因伤病等原因未能完赛,则所获得赛段奖励以50%发放。
1、参赛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每人须缴纳600元(陆佰元人民币)竞赛费用(报到时每支车队每个计时芯片需交押金200元,待比赛结束时退还)。参赛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往返交通费、人身保险费和体检费自理。
2、对参加环湖赛车队的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,赛会将给予适当的路途补助,补助总金额控制在8万元以内(疆外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补助经费每人不超过1200元,疆内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补助经费每人不超过300元,每名领队、教练员、运动员不得重复领取补助)。组委会评选出体育道德风尚奖车队6支,并颁发奖金。
1、比赛期间如遇暴雨,地质灾害,突发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不能如期正常举行,组委会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举行或取消比赛。
2、组委会拥有对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及裁判权,有权根据情况对比赛路线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更改,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遵守赛会各项规定。